征收土地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現將綿陽市2022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征收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文號、時間和用途
(一)批準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川府土(綿)〔2022〕37號。
(三)批準時間:2022年11月4日。
(四)批準用途: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面積和地類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游仙區沉抗鎮七曲村4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游仙區沉抗鎮七曲村4組。
(三)被征收土地面積和地類: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0.6765公頃,其中:耕地0.6622公頃,林地0.0143公頃。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區片編號:Ⅱ): 47500元/畝;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為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0.5倍。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計算方式:
1.土地補償費:按區片綜合地價的30%計算;
2.安置補助費:按區片綜合地價的70%計算。
(三)農業人口安置途徑:本次應該安置農業人口4人。
四、公告方式、時間及其他告知事項
(一)本公告由游仙區人民政府組織沉抗鎮人民政府張貼在七曲村4組的社務及組務公開欄,同時在游仙區政府網站上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址:http://zrzyhghj.my.gov.cn)。
(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所屬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綿陽市2022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川府土(綿)〔2022〕37號)有異議的,應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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